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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指导中心(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简介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长春地区设立的市级办事处,成立于1995年5月,接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长春市总工会双重领导。(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1993年,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在民政部批准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帮助职工缓解因住院医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压力。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组织充分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大局、发挥工会自身优势、以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促进送温暖工程深入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工会组织实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013年末,经长春市编委批准,长春市总工会成立了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负责对全市工互助互济活动的组织建设、互助金筹集、活动项目设立等进行规范和指导;指导各级互助会建立健全互助金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互助金风险防控能力;对互助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对互助互济活动的宣传以及职工互助组织人员的培训。为更好的服务职工,提高工会会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自2014年起,长春市总工会为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免费提供住院医疗、非工伤意外、家庭火灾三项补贴,这项工作由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经办。

多年来,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吉林省总工会和长春市总工会正确领导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坚持以会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管理水平,树立服务品牌,形成了一些具有长春工会特色的做法,在推进措施上,着力构建“一卡一险”协同推进的发展模式;在会员服务上,打造让会员“病前有预防、病中有补助、病后有救助”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互联网+互助保障”模式,对全国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开展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五个互助保障项目,参保单位已达2666家,会员43万人,累计已为20.1万人次发放互助保障金2.06亿元,同时为持卡会员12万人次发放医疗补贴金4080万元,在维护职工医疗健康权益,拓宽工会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手段,促进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先后被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评为先进办事处;被吉林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被长春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党支部多次被中共长春市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被中共长春市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主办:长春市总工会 承办:长春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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